臺南市政府體育局徵選113學年度調用教師報名表及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調用教師處理原則各1份

臺南市政府體育局徵選113學年度調用教師報名表及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調用教師處理原則各1份

  • 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調用教師處理原則辦理。
  • 應徴資格:
    • 本府教育局所屬各級學校編制內現職專任教師。
    • 實際擔任教學工作3年以上。
    • 近3年內成績考核均為四條一款(甲等)。
  • 調用時間:以公假方式全時調用本局,調用1年(自113年8月1日至114年7月31日止)。
  • 工作地點:臺南市政府體育局(臺南市南區體育路1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