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114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計畫

  • 依據「114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辦理。
  • 本年度獲書法類各組前三名者應參加114年10月18日於民德國中民德館舉行之現場書寫,書寫完之作品(非初賽之作品)由承辦單位送件參加全國決賽。
  • 旨揭報名時間及地點等比賽內容請詳參實施計畫,以維護參賽者權益。
  • 為確保比賽之公平性,請加強宣導參賽學生及指導教師落實正確的智財觀念與創作態度,了解相關創作參賽責任,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權或有抄襲、代筆等違反比賽規則之情事,以免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