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委請國立臺灣藝術大學辦理「新住民教育揚才計畫-第十一屆新住民舞蹈比賽」比賽辦法

  • 依據該校115年2月4日臺藝大戲字第1151000678號函辦理。
  • 為使新住民及其子女發揮其語言及多元文化優勢,進而提升國人對新住民母國文化了解,本部自105年起辦理旨揭舞蹈比賽,希冀藉由前開舞蹈比賽推動多元文化交流,並成為嶄新藝文平臺。
  • 旨揭比賽相關訊息如下:
    • 報名時間:115年2月23日(星期一)起至115年3月31日(星期二)止。
    • 參賽資格:
      • 持有中華民國身分證或合法居留證之新住民。
      • 報名團隊中新住民身分者須至少達3分之1,報名團隊僅1人者,須為新住民;2人者須至少1名為新住民身分。
    • 比賽日期:
      • 北區初賽:115年4月26日(星期日)。
      • 南區初賽:115年5月24日(星期日)。
      • 中區初賽:115年6月7日(星期日)。
      • 全區決賽:115年6月14日(星期日)。
    • 比賽辦法
      • 舞蹈類型:以新住民母國民族舞蹈為主。
      • 參賽者須自備服裝、舞具、音樂。
      • 演出時間(含進退場):
        • A組:以3至5分鐘為限。
        • B組:以5至7分鐘為限。
      • 初賽每區各組別評選為「優等」隊伍晉級全區決賽。
  • 更多詳細資料請參閱「新住民教育揚才計畫-第十一屆新住民舞蹈比賽」比賽辦法。若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承辦人陳小姐,電話02-2272-2181轉25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