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校112學年度「特殊教育助理人員」正取及備取錄取人員名單

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7月21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20095971號函辦理。

特殊教育助理人員:

(一)正取 謝○彤

(二)備取 吳○華

正取人員請於112年8月14日(星期一)上午8時攜帶郵局存簿影本及私章親自至本校輔導室報到。依簡章第拾肆點規定,正取人員若因故放棄,即取消錄取資格改由備取人員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