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志工總會辦理112年度模範志願服務家庭暨志工終身奉獻獎表揚

  • 依據衛生福利部112年8月10日衛部救字第1120027535號函及教育部112年8月15日臺教授青字第1120000201號函辦理。
  • 中華民國志工總會訂於本(112)年12月16日(星期六)下午1時,假臺中市政府4樓集會堂(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舉行旨揭表揚典禮。
  • 該表揚實施計畫及推薦表件電子檔請至該會官網( www.tave.org.tw)下載,推薦期間為112年8月8日至9月24日止,推薦表件請以掛號逕寄該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