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廉政倫理規範問答輯,另請兼任行政職務之教師需於每年12月底前上網學習廉政與服務倫理1小時線上課程,尚未完成時數行政教師請至線上系統學習。

公立學校聘任之教師倘兼任學校行政職務,即受公務員服務法及公務員懲戒法規範,此有司法院釋字第308號解釋在案。然監察院歷年調查公立學校兼任行政職務之教師因不諳上開公務員服務法相關規範及大法官會議解釋,欠缺個人已具有公務員身分之認知,以致兼職、經營商業、收取工程回扣涉嫌貪污觸犯刑章等情事,層出不窮。

詳請參閱廉政倫理規範問答輯

教育部為加強兼任行政職務教師之法令宣教,進而提升學校人員廉政法治觀念,請行政教師「e等公務園+學習平臺」之旨揭線上課程,年度內至少完成50分鐘(1堂課)之廉政與服務倫理線上課程。(依據113.8.21臺教國署政字第1130095896號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