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校115年度『資深優良教師』獎勵名單,同仁如有疑問或符合資格而漏列者,請於115年2月24日前至人事室補正,謝謝!

一、 115年度資深優良教師獎勵對象為專任合格教師連續實際從事教學工作服務屆滿十年、二十年、三十年、四十年(含私校具合格教師資格年資)且成績優良者:

  • 年資計算至115年7月31日(114學年度)止。
  • 以「連續」實際從事教學工作且成績優良為原則。
  • 年資中斷者,自中斷結束後「再任日」起算。
  • 年資未中斷者,如有留職停薪復職(或畢業)後仍任專任教師者,(因進修、育嬰…)或辭職進修年資應予扣除,前後年資得併計。
  • 經本室初步清查符合資格者如下:

服務滿四十年者:無。

服務滿三十年者:廖靖綺老師

服務滿二十年者:鄭夙雅老師 、林宗賢老師 、傅耀珍老師 、王淑惠老師

服務滿十年者:無。

二、 同仁如有疑問或符合資格而漏列者,請於115年2月24日前至本室補正,敬請配合,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