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行政院人事總處函鼓勵公務人員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第5點規定,將國民旅遊卡運用於藝文產業消費。Post category:人事室公告 / 最新消息 / 行政單位公告Post published:2025/02/14Post author:twvstn104為倡導公務人員從事正當休閒活動,維護身心健康並培養人文氣息,請協助轉知並鼓勵所屬人員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第5點規定,將國民旅遊卡運用於藝文產業消費說明: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4年2月6日總處培字第11400109891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