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行政院114年7月18日公告「114年丹娜斯颱風風災災區範圍」為全臺南市,並自114年7月5日生效

  • 依據臺南市政府114年7月22日府災復字第1141051023號函與臺南市政府教育局114年7月28日南市教安(一)字第1141059695號函辦理。
  • 檢附行政院函及行政院公報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