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檢送總統114年2月18日華總一經字第11400013971號令公布修正野生動物保育法部分條文

  • 依教育部114年2月26日臺教資(六)字第1140022156號函轉農業部114年2月25日農授林業字第1140206485號函辦理。
  • 本修正案刊載於總統府公報第7771號(另見總統府網站https://www.president.gov.tw公報系統)。
  • 檢附教育部來函及相關附件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