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畢業典禮畢業生/在校生致詞代表選拔

一、 目的:甄選本校應屆畢業生、在學在校生於畢業典禮代表全體畢業生、在校生致詞。
二、 主辦:學務處訓育組。
三、 資格:(一)本校113學年度之應屆畢業生、在學在校生,且未有重大懲處紀錄者。
(二)可一人,可多人組隊報名;不以口語表達為限,可以演講、歌唱、演戲等方式呈現。
四、評審:講稿內容40%、表達能力30%、儀態台風20%、臨場表現10﹪。
五、報名:(一)114年5月09日(星期五)起至5月14日(星期三)。
(二)完成本頁報名表,交至訓育組。
(三)演說內容會於錄取後擬定。
六、甄選:(一)114年5月16日(星期五)及5月19日(星期一)中午12:30-13:00擇一。
(二)審查符合報名資格後,通知報名者參加甄選。
(三)甄選日期視報人數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