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第2學期 同一家長退還家長會費申請

1.應檢附同戶之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等文件。
2.本校學生若2人同一家長者,僅限1人申請;本校學生若3人同一家長者,可2人申請退費。(低收入戶者已減免,不得申請)。
3.申請書及文件請於115年3月20日(含)前繳回總務處出納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