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1延修生申請【9/8(一)~9/12(五)】Post category:教務處公告 / 最新消息 / 置頂公告 / 行政單位公告 / 註冊組公告Post published:2025/08/28Post author:twvstn2081.113、112學年度應畢業但未修足畢業學分,欲申請延修者請於114年9月8日(一)~114年9月12日(五)至註冊組申請延修。2.欲申請延修者請先自行下載申請書並給家長簽名,於規定期限內攜帶填妥之申請書至學校辦理相關事宜。國立曾文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輔導延修實施要點1070102下載曾文家商輔導延修申請書-適用新課程綱要畢業條件下載 Post Views: 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