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據法務部113年1月12日法資決字第11311500750號函辦理。
- 為具體有效落實國中、高中職及五年制專科學校善用全國法規資料庫作為法制教學平臺,法務部特設立此測驗網站(網址:http://compete.law.moj.gov.tw),請貴校多加善用此測驗網站資源,作為「法律基本常識測驗」及法治教育使用。
- 為鼓勵及推廣各國中、高中職及五年制專科學校一、二、三年級學生使用此測驗網站,如學生已於112年「第15屆全國法規資料庫法規知識王網路闖關競賽」(下稱第15屆競賽活動)註冊帳號,該帳號將直接轉為此測驗網站之帳號,無須再重新申請。若於第15屆競賽活動無申請帳號之學生,請於此測驗網站「註冊」申請帳號,以利於至「學生測驗區」進行「法律基本常識測驗」。
- 為鼓勵善用測驗網站作為實施「法律基本常識測驗」之評量平臺,了解學生法治教育學習成效,法務部提供各校1名專屬帳號可下載該校學生測驗成績,以利查詢測驗參與狀況並可由測驗成績統計,知悉法治教學成效,督促落實法治教學,其專屬查詢帳號皆可持續使用,如無異動,無須每年申請。
- 如未曾申請專屬帳號,可填寫「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法治教育測驗專區機關(學校)查詢帳號使用聲明書」(下稱聲明書,如附件1)並至此測驗網站「學校/教育局處登入」之「註冊」功能上傳已用印之聲明書並填寫註冊資料,以利開通帳號(相關操作說明如附件2);若學校已於第15屆競賽活動完成帳號申請,無異動者可於此測驗網站沿用。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