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公務人員考績法(以下簡稱考績法)修正草案、修法重點簡報、修正意見表及等次條件意見表各1份,請本校公務同仁如有修正意見,於115年4月6日(星期一)前至E-CPA填寫意見。
說明:
一、依據銓敘部115年3月23日部法二字第1155939029號函辦 理。
二、為期考績制度達到依受考人實際工作表現評價、肯定承擔 責任表現稱職人員,以及正向激勵公務人員追求卓越等目 標,銓敘部經通盤檢討並參酌各界相關意見後,擬具考績 法全文修正草案,請各機關、學校、單位彙整所屬意見後 惠示卓見,俾利本府統一彙整後回復銓敘部。
三、另為廣蒐公務人員對於考績制度新架構有關考績等次相關規範之意見,請公務同仁踴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人事服務網(eCPA)填寫意見調查表,俾作為銓敘部研議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