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臺南市第一聯絡處114年5月1日南市教軍(一)字第1140000294號函辦理。
二、旨揭賽事由法務部、文化部、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及本部共同擔任指導單位,提供各級學校學生創作與競賽舞臺,得獎者除由主辦單位頒發獎金外,得獎作品亦能透過中華電信網路數位平臺,展現創作者新創潛力。
三、本賽事徵件期間自即日起至114年8月31日止,一律採網路報名,報名網址:https://story.funpark.com.tw/,歡迎報名參加。


一、依據教育部臺南市第一聯絡處114年5月1日南市教軍(一)字第1140000294號函辦理。
二、旨揭賽事由法務部、文化部、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及本部共同擔任指導單位,提供各級學校學生創作與競賽舞臺,得獎者除由主辦單位頒發獎金外,得獎作品亦能透過中華電信網路數位平臺,展現創作者新創潛力。
三、本賽事徵件期間自即日起至114年8月31日止,一律採網路報名,報名網址:https://story.funpark.com.tw/,歡迎報名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