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3月份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交通意外事故 A1 事件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4 年 4 月 15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45802204A 號函辦理。

二、經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處理中心統計, 114 年 3 月份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交通意外事故 A1 事件計 4 件,事故樣態分析如下:

(一)車禍樣態:自撞 3 起、他撞 2 起。

(二)交通工具:汽車 1 起、機車(含電動機車)4 起。

(三)發生時間: 6 時至 18 時 2 起、 18 時至 24 時 2 起、 0 時至 6 時 1 起。

(四)無照駕駛: 3 起。

煩請同學們愛惜生命,遵守交通規則,勿無照騎乘機車!!
 

何謂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二條「道路交通事故,指車輛或動力機械在道路上行駛,致有人受傷或死亡,或致車輛、動力機械、財物損壞之事故」。

交通事故區分為A1、A2、A3類等三種:

A1類指造成人員當場或二十四小時內死亡之交通事故

A2類指造成人員受傷或超過二十四小時死亡之交通事故

A3類指僅有車輛財物受損之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