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動滋券宣傳內容

1.領券資格:16歲至22歲且於國內現有戶籍之國民。

112年度:出生日期為90年1月1日至96年12月31日止。

113年度:出生日期為91年1月1日至97年12月31日止。

2.領用期程:

112年度:112年6月1日上午10時起延長至113年6月30日。

113年度:113年1月1日上午10時起至113年12月31日。

3.領用方式:至動滋網領取青春動滋券頁面,輸入姓名、身分證號、健保卡號、出生年月日、手機號碼、電子郵件等基本資料,經驗證符合年齡身分資格及手機簡訊或電子郵件驗證碼無誤,即可獲取二維碼(QR code),可截圖或列印,於臨櫃消費時使用,或輸入付款碼,於線上平臺消費使用。

4.適用範圍:提供「做運動」、「看比賽」相關服務,且經本署審核通過之青春動滋券合作店家。合作店家資訊可於動滋網查詢。

5.注意事項:青春動滋券限本人使用,請妥善保存個人資料,避免遭有心人士盜用。

6.青春動滋券相關資訊可上動滋網(500.gov.tw)查詢,或電洽客服專線02-77523658(每日上午8時30分至下午6時30分)。

7.相關內容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