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13年師鐸獎初審與推薦事宜,如有推薦人選最慢於2/27前逕送人事室辦理。

113年師鐸獎初審與推薦事宜

  • 依師鐸獎評選及表揚活動實施要點規定推薦113年師鐸獎者,請最慢於2/27(星期二)前檢證送人事室辦理。
    • 中華民國113年師鐸獎評選推薦表正本2份(紙本)。
    • 113年師鐸獎初審評選受推薦人最近5年成績考核及提經相關會議審議確認單。
    • 電子檔(包含推薦表word檔、照片、佐證資料pdf檔(為節省資源,佐證資料免印紙本)等,可燒錄成光碟或是將檔案放入隨身碟內,恕不歸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