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以113年2月7日臺教師(二)字第1132600192A號令修正發布「師資培育公費助學金及分發服務辦法」部分條文,檢送原函文、發布令影本、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Post category:教務處公告 / 教學組公告 / 最新消息 / 行政單位公告Post published:2024/02/22Post author:twvstn202依教育部113年2月7日臺教師(二)字第1132600192D號函辦理。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巫孟蓁專員,電話:02-77365536。原函文下載發布令影本下載修正條文下載修正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