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據教育部112年11月8日臺教師(三)字第1122604536V號函辦理。
- 為充裕師資來源,請貴校依師資結構及學校規模等因素,就師資缺乏之領域或科目(包含特殊教育),提供學分班進修需求數量及薦送教師名單,俾利教育部規劃開班。
- 教育部將視所提需求協調師資培育之大學於113年暑假或適宜時間開辦旨揭學分班,班別包含中等學校教師在職進修科技領域增能學分班及中等學校教師在職進修第二專長學分班。
- 另113年為最後一年調查「中等學校科技領域生活科技增能學分班」需求及開班,請鼓勵符合資格之教師參加。
- 請符合資格且有意願之教師於112年11月16日前完成調查表單,以便辦理後續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