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據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113年8月8日社家支字第1130960892A號函辦理
2.旨揭計畫係補助獨自撫養18歲以下子女之單親父母就讀大專院校及高中(職)學費、學雜費與學分費,及於修業年限
內因上課無法照顧小學階段以下子女或18歲以下身心障礙者子女臨時托育費。
3.本計畫第二階段受理申請時間為113年9月7日至113年10月6日止。
3.倘有相關問題,請逕洽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聯絡人及電話:許小姐,02-2321-2100轉119
4.附件如附檔,請參閱。
1.依據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113年8月8日社家支字第1130960892A號函辦理
2.旨揭計畫係補助獨自撫養18歲以下子女之單親父母就讀大專院校及高中(職)學費、學雜費與學分費,及於修業年限
內因上課無法照顧小學階段以下子女或18歲以下身心障礙者子女臨時托育費。
3.本計畫第二階段受理申請時間為113年9月7日至113年10月6日止。
3.倘有相關問題,請逕洽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聯絡人及電話:許小姐,02-2321-2100轉119
4.附件如附檔,請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