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13年1月1日起,民國94年次出生尚未履行兵役義務役男出境應經核准

依「兵役法施行法」第48條及「役男出境處理辦法」第4條規定,自113年1月1日起,民國94年次出生男子已達法定兵役年齡,具役男身分,如尚未履行兵役義務者,出國日3天前應完成出境之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