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12年度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要點「生活津貼」補助申請表件1份,請有意願申請且符合資格的同學於9/15日前至教務處註冊組提出申請。

  • 依據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要點規定辦理。
  • 申請資格:「就讀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及公私立高中(職)原住民族學生,其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本市最低生活費2倍以下(即新臺幣3萬1,954元以下)」。
  • 受理期間:由就讀學校於112年9月1日至9月30日受理申請,並初審申請文件及造具學生名冊,至遲於112年10月15日前函送本局複審,逾期不予受理。
  • 全國各私立大專院校如有設立「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敬請一併轉達周知。
  • 旨揭要點暨其附件電子檔請至本局局網-最新消息下載(http://ipb.tycg.gov.tw/)。本案請洽承辦人:本局教育文化科林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