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14年度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要點「 生活津貼」補助申請表件

  • 依據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要點規定辦理。
  • 申請資格:
    • 設籍本市4個月以上, 就讀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國內公(私)
    • 立大專院校及公(私)立高中職原住民族在學學生。
    • 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 每人每月在本市最低生活費2倍以下( 即新臺幣3萬3,536元以下) 或具低收(中低收)入戶者。
  • 獎勵額度:
    • 高中( 職) 每名每學期新臺幣三千元。
    • 大專院校(含研究所)每名每學期新臺幣六千元。
  • 要點修正於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官網公告發布, 補助規定以修正後標準為主。
  • 如已領取與本要點各項之同性質獎勵或補助者不得申請,本案以具備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身份者優先申請。
  • 受理期間: 於114年9月26日前備妥申請文件至教務處註冊組登記,統一由學校申請, 逾期不予受理。
  • 旨揭要點暨其附件電子檔請至本局局網-最新消息下載(http://ipb.tycg.gov.tw/)。 本案請洽承辦人: 本局教育文化科李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