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段考科目時間表暨注意事項:
一、本次段考日期及考試節次為:
(一)3/17(星期一):第1、4、6、7節
(二)3/18(星期二):第1、2、4、6、7節
(三)3/19(星期三):第1、2、4節
二、請命題老師最慢於3/7(星期五)下班前將命題試卷擲交教學組,並於3/26(星期三)中午前將成績線上輸入完成。
三、段考因公、重病、重大事故(含懷孕學生)、喪假或一般病假不能參加考試者,一定要事前至教務處,領取申請表並
完成申請及請假手續,經核准給假者准予補考,補考於銷假返校第一天上午至教務處補考。(請一般事假者不准予補考,若有偽造病假經查獲者一律取消補考資格,並依校規處理。)
四、段考期間如因突發狀況無法應考,應事先向教務處報備,未報備者,不准補考,成績以零分計算。(臨時病假需檢附醫生診斷書,非收據、藥單)
五、試場規則如附件,請務必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