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度第1梯次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學校培訓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計畫案,相關事項詳如說明

1.依據教育部112年11月23日臺教秘(五)字第1120108272號函暨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培訓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實施要點辦理。

2.有關本案補助期程、對象、申請項目、申請方式及應檢附書面資料等項,說明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