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甄選對象:
(一)國軍組:教育部所屬軍訓教官。
(二)社會組:具中華民國國籍之社會人士及國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
二、收件截止日期:115年7月31日(星期五)止(郵戳為憑)。
三、獎勵區分:各項評選金像獎、銀像獎、銅像獎各 1 名、優選各 3 名,獎勵如下:
(一)金像獎:頒發獎金新臺幣(以下幣制同)6 萬元、獎座乙座、 證書乙紙。
(二)銀像獎:頒發獎金 3 萬元、獎座乙座、證書乙紙。
(三)銅像獎:頒發獎金 2 萬元、獎座乙座、證書乙紙。
(四)優 選:頒發獎金 1 萬元、證書乙紙。
(五)團體總錦標:頒發團體獎金 6 萬元、錦旗乙面。
四、表揚方式:115年11 月中旬於國防部辦理頒獎典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