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學年度畢業典禮致詞代表實施辦法

一、報名資格:

(一)本校 112學年度之應屆畢業生、在校生, 且未有重大懲處紀錄者。
(二)可一人,可多組隊報名;不以口語表達為限,可以演講、 歌唱演戲等方式呈現。


二、報名 :

(一)報名表請至訓育組拿取。
(二)報名時間:113年5月10日(星期五)起至5月15日(星期三)。
(三)完成本頁報名表,交至訓育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