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教育部有關學校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以下簡稱性平法)第30條第3項後段規定,辦理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人員查詢,使用中央勞工主管機關依性別平等工作法建立性騷擾防治事件之資料時,請依說明辦理

依勞動部115年2月10日勞動條5字第115014762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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