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13年臺南市政府社會局脫貧自立計畫-暑期工讀方案宣傳簡章,請設籍臺南市之低收、中低收入戶在學學生踴躍報名。

  • 依據社會救助法第15-1條規定辦理。
  • 旨揭方案提供本市列冊低收、中低收入戶18歲至25歲(民國94年7月1日前出生)在學青年為主,目的為透過職場體驗,使青年從中充實工讀經驗、學習職場相關技能、培養正確職場觀念及多元體驗學習機會,讓青年在未來就業有正確方向,並培養未來入職場的就業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