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1清寒優秀學生學雜費減免申請,請符合的同學於期限內繳交。

請於9/7(四)前將申請書(最下面附件)及前一年(110年)家庭所得年收入低於148萬(含)之國稅局所得清單繳交至教務處。

【本校家境清寒學生成績優良學、雜費減免實施要點列印於申請書背面】

【不申請亦須填寫申請書勾選不申請及敘明原因並請家長簽名後繳交至教務處】

https://mydata.nat.gov.tw/sp/about
如有同學需要申請家戶所得,除了到所在地的國稅局申請之外,也可在家自行上網查詢列印。此網頁為說明頁,可點選下方 財稅金融 個人所得資料 ,備妥上面所列的(建議可用健保卡+戶口名簿戶號) 即可下載個人所得,再將戶口名簿上的每個人的個人所得都蒐集列印下來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