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技優保送報名(2/19~2/22)

◎報名資格
一、凡高級中等學校畢(結)業生或具同等學力之學生,並符合本簡章所訂之「適合保送之技藝技能競賽優勝職種(類)」,且合於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參加專科學校二年制、科技大學與技術學院四年制或大學一年級相關系科(組)、學位學程【以下簡稱系科(組)、學程】保送入學:
(一)參加國際技能競賽(含國際展能節職業技能競賽)獲各職類優勝或參加國際科
技展覽成績優異,獲推薦並持有證明。
(二)獲選為國際技能競賽(含國際展能節職業技能競賽)正(備)取國手,並持有
證明。
(三)參加全國技能競賽(含全國身心障礙者技能競賽),獲各職類前3名名次。
(四)參加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技藝競賽獲各職種個人競賽前3名名次。
二、同時符合多項保送資格者,限選擇1項參加保送。
三、考生於高級中等學校入學前,取得之國民中學教育階段競賽優勝及證照,不適用本
招生。
四、各種特殊身分考生之加分優待規定,不適用本招生。
五、曾參加本學年度前各學年度四技二專技優保送及甄審入學招生,並獲分發之錄取
生,無論已否註冊入學,均不得再以同一證件或競賽、展覽獎項參加本學年度專科
學校二年制、科技大學與技術學院四年制或大學相關系科(組)、學程技優入學,
違者取消其報名及錄取入學資格。
六、報名前,若相關辦法或實施要點有所修訂,概以教育部最新公告為準。

113.2.19(星期一)10:00 起至 113.2.22(星期四)17:00 止完成網路報名資料輸入、招生類別選填、確定送出作業。且報名資料須於 113 年 2 月 22 日(星期四)前以快遞或限時掛號郵寄至委員會(郵戳為憑)。

◎本招生不採計科技校院四年制與專科學校二年制統一入學測驗成績,報名方式僅限網路個別報名。

◎請符合資格且有意願以此管道升學的同學把握時間